摘要:展望未来,美国太阳能市场2021-2025年新增装机量将接近100 GW,相比过去五年安装量增加了42%。 ...
据悉,包括陕西、宁夏在内的多个省份都出台了严格的管理政策,如果相关企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站全容量并网工作,可能受到一定期限内禁止投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处罚。
山东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位民,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并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3. 大唐集团&隆基股份 9 月 25 日, 隆基股份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通威股份&隆基股份 9月25日,通威股份发布公告,正式宣布与隆基的战略合作进展。硅料(通威)硅片(隆基)通威(电池片)组件(隆基)都是全球第一,而且业务互补,这门亲事看起来似乎很门当户对!3、合同标的在各自产能中占比很大。根据隆基近期的扩产计划可推算:2020年底,隆基单晶硅片产能将达到75GW;2021年底,隆基单晶硅片产能将达到105GW;此次35GW的合作大约占到隆基2021年底三分之一的产能!根据通威2月12日发布的硅料和电池片产能的2020~2023年规划,硅料产能扩产计划如下:此次10.18万吨的产能几乎是通威2021年底硅料的绝大部分产能。刘汉元则指出,分工合作可以让行业生态更好发展,让彼此利益最大化。双方合作的内容为探索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联合开发中国境内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或者地面式电站。
10.上能电气&上海电气 6月19日,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以下简称输配电集团)总裁肖卫华率队到访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并与上能电气董事长吴强、总裁段育鹤进行亲切会谈,双方就未来发展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拓能源产业发展新局面。此外,光伏企业各路称得上大佬的企业家们彼此的迎来送往和战略合作明显增多。根据调研过程中的企业建议和相关专业律师的研究意见,电力可靠性管理主要是对电力生产、供应、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和充裕性进行管理,在《电力法》中有诸多体现,故在立法依据中增加《电力法》。
第八条 【鼓励机制】鼓励电力企业、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和科研院校根据电力建设、生产、供应、使用和设备制造等工作需要,研究、开发和采用先进的可靠性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六条 【民生保障和营商环境】供电企业应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范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为加强可靠性信息的真实性,增加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力可靠性信息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举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处理。2.行业协会关于电力可靠性标准的制定工作。
原《办法》中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但由于无法满足电力企业对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深度和精度要求,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电力企业相继投入巨资研发了适应自身工作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此条款无法落实。第二条 【工作职责】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在《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中也对电力设备制造可靠性管理提出了要求。本次修订按照上位法《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明确了相应的处罚程序、金额等内容。第九条 【信息管理】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增加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中相关供电可靠性内容。
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远距离特高压输电通道集中投运,电网结构和运行控制日趋复杂。四、征求意见情况国家能源局就《办法》的修订情况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各省级能源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行业协会征求了意见,共收集到意见105条,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目前仅剩余8条未采纳的意见,说明如下:1. 应急部关于在立法依据中增加《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建议。供电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定期向社会披露其供电可靠性指标。4.增加可靠性先进成果研究及应用的鼓励奖励条款。
二、修订过程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2017年6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成立,安全司即组织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共同开展《办法》修订工作前期研究工作。3.增加设备采购中可靠性管理要求。
第七条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鼓励电力企业建立完善的设备可靠性评价体系,将设备可靠性指标纳入电力设备采购技术条件或招投标评价体系。第十三条 【可靠性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力企业可靠性信息管理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举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时限】电力可靠性信息报送应当符合下列期限要求:(一)每月20日前报送上月火力发电机组主要设备、核电机组、水力发电机组、输变电设施、直流输电系统以及供配电系统用户可靠性信息;(二)每季度首月2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发电机组辅助设备、风力发电场和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2.明确电力可靠性管理行政处罚措施。重大事件分析报告、年度管理和技术分析报告遵循电力可靠性分层分级监管原则,参照现有电力安全生产事件报送规定进行报送,重大事件分析报告由电力企业报送至所在地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再按照后续制定的相关规定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年度管理和技术分析报告由电力企业报送至所在地派出机构,中央电力企业报送国家能源局。第十八条 【信用体系建设】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规定,对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过程中产生的约谈、通报、奖励、处罚等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归集、共享和公示,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本次修订仅要求由国家能源局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力可靠性信息注册、报送、分析、评价、应用、核查等监督管理工作的在线管理。2007年4月,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实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以下简称《办法》),为现行规章,是全行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的根本依据。
通过现场调研、课题研究、专家座谈会等,组织研究形成《电力可靠性管理研究报告》。六是提升电力可靠性过程管理和应用水平的需要。
第三条 【适用范围】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从事电力生产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电力企业)依照本办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5.增加数据管理和报告发布的要求。
进一步规范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数据的使用和发布,增加第十四条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原始数据、统计分析数据及年度电力可靠性评估、评价、预测结果等需按程序经国家能源局审核后对外发布或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泄露。五是适应电力工业技术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 【信息报送内容】电力企业应当向国家能源局报送以下电力可靠性信息:(一)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括100兆瓦及以上容量火力发电机组、300兆瓦及以上容量核电机组常规岛、50兆瓦及以上容量水力发电机组的可靠性信息,总装机50兆瓦及以上容量风力发电场、集中式太阳能发电站的可靠性信息;(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包括110(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三)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1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四)供配电系统用户可靠性信息,包括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供配电系统用户可靠性信息;(五)其他电力可靠性信息。中电联建议增加受国家能源局委托的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在国家能源局指导和监督下,做好电力行业可靠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指导企业推进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办法》颁布以来,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已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电力工业特点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组织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了覆盖发、输、变、配各专业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统计和评价体系,电力可靠性技术得到一定程度应用,设备隐患和缺陷得到有效管控,电力系统和设备运行等可靠性指标得到显著提升,有效促进了整个电力行业的健康、安全、快速发展。我们认为电力可靠性管理主要是对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的可靠性、充裕性管理,属于电力生产运行的行业管理工作,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主要适用于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可靠性管理当中涉及的重大系统稳定破坏事件、重大非计划停运事件、重大停电事件等与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的标准差异较大。
四是强化电力可靠性监管工作的需要。2005年底,电力可靠性管理被纳入电力监管体系。
并将每次信息报送的截止时间适当延后,利于电力企业对数据进行自查修正,保证信息特别是事件原因和责任的定性准确,提升条款的可操作性。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相关评价标准,增加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减少停电时间、次数和范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根据国家社会诚信建设要求,在《办法》中增加一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按照电力行业信用体系规定,对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过程中产生的约谈、通报、奖励、处罚等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归集、共享和公示,对相应的责任主体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7.增加可靠性举报的措施。
国家能源局应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全国范围内电力可靠性信息注册、报送、分析、评价、应用、核查等监督管理工作。《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一)原《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促进了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自1992年起,原能源部、原电力工业部、原国家经贸委分别在三个时期正式出台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暂行办法等规章。第四条 【监管内容】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电力可靠性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健全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三)组织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组织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核查;(五)组织实施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六)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七)推动电力可靠性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八)组织电力可靠性技术和管理培训;(九)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五条 【主体责任】电力企业是电力可靠性管理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电力可靠性管理第一责任人。原《办法》主要侧重于可靠性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在规范和推进电力可靠性过程管理和成果应用方面存在很大局限,对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作用有限,有违可靠性管理的初衷,有必要在《办法》修订过程中明确可靠性过程管理和指标应用的约束条款。
三是完善电力可靠性工作体系的需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经过两轮的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电力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安全、稳定、可靠、优质电力保障的历史重任,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电力可靠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2.调整电力可靠性重大事件报告报送流程。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电力可靠性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进入电力企业进行检查并询问相关人员,要求其对检查事项做出说明(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此次修订是根据国家能源局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构建适应当前管理体制和发展要求的可靠性管理体系,保障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的需要。